2024年11月19日1030时,太仓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沙机XXX”轮由安徽和县至上海宝山航次中,于2024年11月13日0623时至11月14日0629时接连飞行,接连飞行作业时刻超越16小时,依照该船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应装备二类船长1人,二类驾驶员2人,二类轮机员1人,实践在船2人,该轮本航次短少二类驾驶员2人,该轮船只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则的定额要求。
船长是船只的榜首负责人,为深化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举动作业,压实船长作为“一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依据《安全出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令》《船员法令》等法令和法规规则,船只产生下列杰出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江苏海事局在查办相关负责人的一起将依法严查船长职责:
四、船只靠泊、离泊,通过福姜沙水道、嘶马湾航段、尹公洲航段及桥区、河汇水域等交通密集区、风险区时,船长未在驾驶台值勤。按规则未请求引航的进江海船,未坚持值勤驾驶员所持适任证书通过相关航线签注。
五、海船进江前,未按要求检查主机、辅机、锚机、操舵体系(包含应急舵)等要害飞行设备设备或虚伪陈述检查成果。
七、船只不符合载运风险货品的适装条件装载风险货品,或载运的风险货品未依规则进行积载和阻隔。
八、指令、怂恿、或明知但不阻挠船员故意向水体排放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等污染物。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